2021年3月5日 点击人次: 77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 2021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20〕30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20]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员参与,一体推进,确保学院有就业意向的就业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二、帮扶对象
重点帮扶2021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2020届未就业就业困难毕业生。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摸排,杜绝遗漏
2021年3月10日之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班进行全面摸排,排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名单之外,有没有遗漏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对新增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及时上报招生就业处。
(二)精准部署,制定计划
2020年3月10日之前,各二级学院召开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专题会议,制定《XX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方案)》。计划(方案)要求全体教职工全员参与,分层负责,职责分明,要落实“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安排,要重视面对疫情的心理疏导。请各学院于3月10日之前将《XX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责任人汇总表》(附件5)附在计划(方案)后面连同《XX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附件6)一并交招生就业处。
(三)精准帮扶,强化指导
根据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特点,认真落实“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志”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分类指导工作,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职业素质拓展等方面的指导增强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帮助了解自己、关注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树立正确合理的择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四)精准跟进,优化服务
1.畅通就业信息推送渠道
建立电话、微信、短信、QQ和就业网等就业信息推送渠道,向就业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积极向企业推荐就业帮扶毕业生,确保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推荐岗位的数量不少于3次。
2.加大就业岗位推荐力度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校友资源等多方资源,广泛收集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提供给就业困难毕业生。鼓励就业困难毕业参与“2021届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服务”、学院“云就业平台”等平台的线上招聘活动。引导就业困难毕业参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应征入伍”等基层项目以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等。
3.积极争取政策帮扶、经济援助
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各项专项帮扶计划,引导和鼓励贫困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对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要主动关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各二级学院要大力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资助、补贴政策的宣传,精心做好资助、补贴的申请服务工作,确保所有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顺利获得资助。
(五)精准记录,健全台账
建立二级学院就业帮扶数据库和工作台账,专人负责统计,定期更新帮扶信息,做到信息记录及时、准确、完备。建立帮扶个人台账,台账中应记载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帮扶措施,帮扶进展情况、帮扶效果等,做到“一生一策”“一生一档”“一生一卡”。2021年6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做好《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个人)》(附件4)收集、审核后连同《XX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附件6)报招生就业处。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再次做好其就业指导帮扶工作,尽量促其实现就业。
(六)精准上报,及时录入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信息按时上报,就业信息必须与推荐的就业单位一致。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就业困难毕业生,要在上报表中“扩展项五”字段注明原因,如“无就业意愿”、“升学”、“应征入伍”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把该项工作和提升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联系起来统筹考虑,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就业干事、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结对就业困难毕业生,“一对一”或“多对一”做好就业托底帮扶。
2.提高认识。毕业生的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其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并与学院未来发展密切相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毕业生就业形势愈发严峻再度上演“就业难”。因此,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漂浮作风,杜绝报假数据。
3.突出重点。要将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做好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实现点对点结对帮扶全覆盖,针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提供及时、精准、有效帮扶,努力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找到工作,确保实现帮扶目标。
4.做好总结。6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分析,形成总结报告。注重收集有特色的、能够较好反映帮扶效果的图片资料,附在总结材料后面一并交招生就业处。年终就业工作考核中,就业帮扶工作将作为重要内容、帮扶记录作为重要工作依据,参与考核。
附件:1.2021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对象汇总表;
2.2021届“建档立卡”毕业生名单;
3.2021届残疾人毕业生名单;
4.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个人);
5.XX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责任人汇总表;
6.XX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