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征兵入伍 发布时间:2024-11-29 点击人次:1340
2025年度上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使大家更好地了解掌握今年上半年兵员征集时间节点和征集条件,特此公告如下:
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征集大学毕业生。
征集时间及阶段划分
(一)应征报名:男兵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8日18时。女兵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8日18时。
(二)体检、政考: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役前教育: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5日。
(四)交接起运: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20日
征集条件
男兵征集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本科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可放宽到26周岁)。
特别提示:男青年应征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时间: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兵役法》规定: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
女兵征集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
大学毕业生“绿色通道”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绿色通道”
征集对象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持续畅通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绿色通道”,优先上站体检,优先审批定兵。
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参军入伍同样享受“绿色通道”。
征集办法
男兵上半年征兵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18日18时,女兵上半年征兵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18日18时。有意向的适龄青年自行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有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确定为预征对象,并按照通知参加区征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具体事宜请咨询应征地区、乡镇(街道)两级人民武装部,亦可拨打征兵咨询电话(0933-6829856/6829855)和关注甘肃征兵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
优待政策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
2、入伍大学生家庭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入伍期间其家庭享受悬挂光荣牌、发放家庭优待金、涉法维权等军属待遇,由入伍地或户籍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3、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已毕业的大学生,国家对所交学费予以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4、从甘肃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其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以2024年入伍的义务兵为例,服役两年发放家庭优待金约4.8万元。对在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按照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确定,每人发放约1.4万元。
退役安置政策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3、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5、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6、是烈士子女的。
另外,我省为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和进藏服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所在高校于7月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所在高校于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月颁发毕业证书。
2、从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我省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单列指标推荐为高校优秀毕业生。
3、从我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甘肃省国有企业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企业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期间享受在职员工除工资性收入外的福利待遇。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在落实好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各高校可设立“国防奖学金”,对参军入伍学生一次性发放不少于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
6、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后,由县市区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7、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8、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以上两项政策措施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县市区人武部组织实施。
9、对民族地区、民族院校大学生和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优先享受民族院校、民族地区企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自主就业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10、强化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考核激励,将高校征兵工作纳入高校绩效考评内容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管理,明确相应分值,未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列入负面清单。将征兵工作纳入“双拥模范城”考评指标体系,未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市州、县市区按规定取消“双拥模范城”命名资格。对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积极且成效明显的省内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每征集1名大学生入伍给予所在高校500元经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省教育厅拨付。
崆峒区各乡镇、街道、高校征兵工作站征兵咨询电话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原标题:崆峒区2025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ongtong.gov.cn/xwdt/ggtz/art/2024/art_82803e31a7034970ad01ebc63b4c4ab0.html